现在北京的房屋租赁市场是非常红火的,当然,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,当然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,也是一个经济纠纷的聚集区,特别是像那种租户与房东之间的纠纷,那就更多了。我这次就遇到了一个麻烦,因为我要搬家,但是我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还没有到,这该怎么办呢?
有人可能会问:这房子的租期还没有到,我为什么要退房呢?其实这也是被逼的,因为我对我这次租到的房子非常不满意,也对这个房东意见蛮大的。本来租房子时,对方跟我说可以提供免费的上网服务,而且说这房子的环境多么多么好,可是没想到住进来才知道,这房东说的都是假的,网络虽然能上,但那速度真的就像没上一样,根本就不能够浏览网页;而且这房子隔音效果真的是太差了,隔壁的邻居家里的讲话声都一清二楚;更让我受不了的是,这房子里竟然还有老鼠,把我吵得每晚都睡不着。我坚持了一个月,实在坚持不下去了,于是只能选择搬家。
如果有其它的办法,我怎么会想到搬家呢?毕竟自己住进来才一个多月,找一间房子也不容易的。但真的没有办法。我和搬家公司联系后,对方帮我进行搬家。但是在搬家前我得解决一个问题,那就是请房东退还我多交的十个月的租金。房东听了不同意,认为是我自己毁约在先,应该由我承担这违约的费用,所以不肯退。当时我真的火透了,明明是房东自己欺骗了我,才导致我不得不搬家的。